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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继续保持我镇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激励全镇各级企业、村级经济快速发展,努力实施“三年行动纲要”和完成镇二届四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华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此,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金猴杯”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的对象及分组:
全镇各村、各类企业单位分设三个竞赛组。
1、外资企业;2、内资企业;3、村级经济
二、竞赛活动的内容:
1、企业按:实现利税、工业产值收入、固定资产投入等综合指标。
2、村级经济按:上缴国家税金、村可支配收入、净收入、招商引资、建造标准厂房、工业产值收入等综合指标。
三、奖杯设置:
按竞赛组分别设奖:
1、外资企业:金猴杯金奖1名、金猴杯银奖2名、金猴杯铜奖3名、奋进奖3名;
2、内资企业:金猴杯金奖2名、金猴杯银奖4名、金猴杯铜奖6名、奋进奖6名;
3、村级经济:金猴杯金奖1名、金猴杯银奖2名、金猴杯铜奖3名、奋进奖3名;
四、评奖方法:
㈠竞赛评分标准:
1、企业组评分标准:
①按竞赛内容实际完成的绝对值5:3:2比值确定得分(占总分的70%)。
②按实现利税、工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幅度6:4比值确定分值(占总分的30%)。
2、村级经济组评分标准:
①按上交国家税金、村可支配收入、净收入实际完成的绝对值3:3:4比值确定分值(占总分的60%)。
②按上交国家税金、村可支配收入、净收入比上年增长幅度3:3:4比值确定分值(占总分的40%)。
㈡奖金设置:
1、获金猴杯金奖15000元;获金猴杯银奖10000元;获金猴杯铜奖5000元;获奋进奖3000元。
2、奖金列支及分配:
①奖金列支由税收受益单位支付。
②村级经济的奖金由所在村列支。
③奖金分配由单位集体讨论后自行支配。
五、评比依据:
按各企业、村年底工业统计年报会计财务报表、镇财税统计报表、镇有关公司、统计报表的数据为测评依据。由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测评,并报镇政府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 (本通知由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