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华新街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全体市民们:
近几年,华新镇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镇广大市民的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不断取得新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卫生镇及全国文明镇等荣誉称号。去年,华新街(新府路至新华路段)又创建成为全区首个上海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然而,近阶段华新街一些不文明现象有所抬头,与市级文明称号十分不协调。众所周知,创建市级文明示范标志区是一个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巩固这一荣誉更需要全镇上下继续共同参与。广大市民一定要从我做起,遵守上海市市民“七不”规范等法规和条例,爱护标志区内的公共设施,保护绿化,维护河流道路清洁,自觉养成不乱晾晒、垃圾入筒、吐痰入盂、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停放有序等社会文明习惯。沿线各金融、商业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及时拆除不符规范的店面招牌,不跨门营业、不无证经营,完善“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做到文明服务、合法经商。对于不文明的行为、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要勇于批评纠正、敢于举报。
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将来,华新街必将会成为上海市郊对外展示的优秀示范标志区和良好景观窗口。
华新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