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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2000年5月29日颁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建124号]文,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华新镇作为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22个重点发展的中心镇之一,其发展应定位于整个上海的发展范畴,这对华新镇的基础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形成高效能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保持生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同时,也根据黄浦江水系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青浦区华新镇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为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青浦区华新镇决定兴建华新镇城市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5万吨/天,远期设计规模为4.5万吨/天。污水厂建设的同时,必须相应造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青浦华新镇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范围是整个华新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服务面积为整个镇域47.64km2。
本项目作为污水厂配套建设的排水管网系统,将改变城市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城市污水经处理后,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可有效减轻水环境的污染,实现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目标。
作为上海市APL二期环境项目之一,为听取社会各界对管网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请您提出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联系电话 :59791767
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64085119*2649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