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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热爱农村工作,热心为社会服务,能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35周岁以下,青浦区华新镇人。
2、招聘专业及人数及要求:
(1)工、民、建、环境工程类若干名,要求精通工业、民用建设管理、建筑工程预决算和环境工程专业知识。
(2)财会、审计、统计类若干名,要求精通财会、审计、统计专业知识。
(3)信息技术类若干名,要求精通信息技术及电脑操作。
三、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聘用程序:
1、经考试、面试合格者,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2、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材料,拟定聘用录用初定名单,提交镇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聘用录用人员正式名单。
3、被正式聘用录用人员,由镇和被聘用录用者双方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进行相应的知识和岗位培训。
五、报名时间:
2005年6月5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六、报名地点:
华新镇政府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59791765,地址:华新街318号,镇政府办公大楼2楼202室。
七、应聘者请携带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2张免冠1寸近照。
八、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华新镇招聘领导小组
200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