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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持有“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具有普通外借功能),可在市、区(县)公共图书馆及本馆借阅书刊。
1、读者证仅供本人使用,如需代借者,请出示委托书及代借人有效证件。
2、每证可借中文书刊4册,借期28天;可续借28天;发生逾期时不能续借。网上借书操作只能一次,且以下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续借:
a .所借书刊超过28天; b.外借功能有效期不足一个月。
3、书刊逾期后,收取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交纳逾期费后,请保留收费凭证到下一次借书。
4、外借书书名页盖有“本书附盘”印章,可以向工作人员索取“光盘”,光盘需随书借还,遇有丢失或损坏,按每盘5元赔偿。
5、借书时,请仔细检查书刊,发现有破损、缺页等请及时交工作人员处置。
6、还书时,如发现有破损等情况,则按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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