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通知)
华府(2008)第66号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8]20号)的精神,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华新镇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奇
副镇长
副组长:庄仁初
镇经管中心
胡永青
镇办公室
顾
锋
镇经管中心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镇财政科
尤洪明
华民公司
左桂龙
镇税务所
李秀平
腾溪公司
沈利军
镇工业园区
胡立新
镇经贸科
钱
伟
镇工商所
唐佩华
镇宣传科
华新镇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华新镇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